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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风险多,请君谨慎考虑!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17-10-30

  古蔺县离婚律师联系电话:13541594199。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途径来看,我国的离婚制度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并不是夫妻双方签订一个离婚协议就算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婚姻登记行为才具有公示效力的规定,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离婚行为都是有效的。那么,在社会生活中,为什么又流传某人与某某假离婚的说法呢?什么又是假离婚呢?

  一、什么是假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基于某种特殊目的,往往是不正当利益,借离婚为名,从表象上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而离婚的行为,其实际是离婚不离家。

  二、假离婚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1、双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迁等原因;

  2、一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哄骗对方达到真离婚的目的;

  3、双方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这种情况比较常见。

  4、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三、假离婚一般采取哪些方式?

  假离婚一般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但也不排除有的当事人为了达到“逼真”的效果而采取诉讼离婚的手段。

  四、假离婚有哪些法律后果?

  1、因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

  2、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离婚证或者法院民事离婚调解书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

  3、对于借假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比如在假离婚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承担全部债务的约定就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被损害的第三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本律师最后提示:假离婚风险多,请君谨慎考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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