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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或者协议时,多数时候是签完您的大名,合同或者协议就生效了。但是,离婚协议却不是您签完大名就生效的!离婚协议到底何时生效?接下来,由本律师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并不等于就是合同
离婚协议与一般的合同不同。
签订合同,只要遵守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通常是经双方签名、盖章后合同就生效,双方不能轻易反悔。但离婚协议的内容除了表达双方的离婚意愿意外,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因为离婚涉及到的是夫妻这种特殊身份关系的解除、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子女抚养权归属和探视权等,所以,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不能由夫妻双方仅凭一纸协议就生效,还需要行政机关进行登记确认,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判决确认。
二、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虽然随着我们国家普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和人们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不断增加,普通百姓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但不少夫妻在闹矛盾离婚时,认为只要对方签好了离婚协议,就算婚姻已经结束,而把离婚协议书放在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存放起来!
其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只有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只要夫妻有一方反悔,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起诉到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也不一定就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就制发调解书或作出判决,还需要审查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是根据夫妻双方提供的证据、当庭陈述等情况,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除非双方自愿调解离婚。
夫妻双方有时因一方的过错,出于愧疚往往会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作出一些让步,但是既不原意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又不愿意去人民法院办理调解离婚。另一方即便拿到了条件优厚的离婚协议,也并不意味着掌握了财产分割的主动权。不过,离婚协议书里记载的内容,在起诉离婚时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夫妻财产状况的证据来使用。
以上,就是本律师对离婚协议何时生效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致电咨询本律师。
三、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