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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律师告诉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19-02-26

  古蔺律师联系电话:13541594199(微信同号)。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不少欠钱不还的老赖,有的债主眼看逾期时间越来越长,便向法院起诉讨债。尽管拿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但欠钱的人依旧不还钱,于是不少债主会想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执行有无期限?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本律师做如下介绍,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申请强制执行有哪些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申请执行的依据:具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

  2、具有可执行的内容:生效的法律文书上具有给付内容且明确了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

  3、申请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4、对方未按照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且超过了确定的期限;

  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两年。

  申请强制执行他人财产的,申请人需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是有效的,一旦超过了两年的期限,申请人将失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要特别注意的是:两年的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并不是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期限,二者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人民法院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为三个月或六个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四、进入强制执行后,是执行一辈子吗?

  对!执行一辈子!

  只要债权人满足了申请条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就不要担心强制执行会过期!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不管过了多少时间,法院的强制执行仍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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