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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出轨了,财产如何分?有赔偿吗?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19-05-15

  

  当今社会结婚率普遍较低,离婚率却居高不下。究其离婚原因包括婚内出轨、性格不合、家庭暴力、不尽义务、性生活不和谐等。离婚不仅涉及两个人的身份关系的解除,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本文仅对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做简要介绍。

  一、一方出轨,夫妻财产如何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法院判决,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法律并没有规定一方出轨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二、离婚时,法律有没有规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况?

  有。我国《婚姻法》针对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作出了可以少分或不分的规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守哪些法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在我国《婚姻法》中已作出具体规定。该原则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照顾女方的原理,主要是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和女方离婚后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相对较男方要弱,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方便生活的原则。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比如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四、在离婚时,针对哪些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规定了无过错方在提出离婚时有权请求赔偿,但在提出赔偿的同时,还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庭提供过错方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否则其主张法院仍不予支持。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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