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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19-10-28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其辩护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但也有不少犯罪嫌疑人因自身原因(例如:资金困难、不信任刑事辩护律师、自暴自弃等原因),不愿意聘请律师辩护,希望能够自己为自己辩护。遇到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自行辩护呢?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自行辩护的。

  所谓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

  自行辩护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是同生同灭的。任何一个公民只要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么他就同时获得了法律赋予的自我辩护的权利。

  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例如:张三从被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时起,就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了,无需别人授权,直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身份消失时止。

   二、有没有法律指定律师为其辩护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如具有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换而言之,上述人员在法院诉讼过程中,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法院都会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自行辩护,在通常情况下由于对法律了解不多,缺乏出庭经验等,其自行辩护效果往往都不是很好,甚至没有抓住问题的重点、适得其反。本律师建议: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量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辩护,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指派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提供辩护,尽可能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行辩护或委托变辩护有哪些法律依据?

  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如下: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以上介绍希望对您或其亲友有所帮助,如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或者委托辩护的,可以直接致电联系本律师。咨询电话:1354159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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