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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定凯律师  时间:2021-12-25

  古蔺刑事辩护律师联系电话:13541594199。

  强奸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由于现在网络传播的方式比较广泛,很多未成年人都比较早熟,早早的谈恋爱,恋爱对象可能是同龄人,也可能是年纪比自己大很多的成年人。当未成年人自愿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时,成年人是否构成强奸呢?

  一、与哪些人发生性关系会构成强奸罪?

  1、强奸已满14周岁的妇女。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也就是说,与14周岁以上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比如醉酒、迷奸)等手段,不顾妇女意愿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就构成强奸罪。

  2、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

  《刑法》明确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并从重处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都构成强奸罪。

  二、构成强奸罪的行为人会有哪些?

  1、年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共同犯罪中,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他人的妇女或男子。

  三、强奸罪会怎么处罚?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律师提示

  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谈恋爱或者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会构成强奸罪。受到强奸或者猥亵的未成年人一定要及时告知家人或学校老师,让家人、学校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权。必要时,及时找律师维权,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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