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县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
核心结论:二次退侦后无罪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后,若证据仍然不足,一般会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这意味着,在二次退侦后,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案件有可能会以无罪结束。
以下是张律师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二次退侦的法律含义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有时会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以收集更多的证据。但刑事法律规定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即检察院最多可以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若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检察院将依据法律作出相应决定。
二、无罪可能性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意味着,如果二次退侦后证据仍然不足以支持起诉,被告人有可能被认定为无罪。
三、实际操作中的考虑
虽然法律规定了二次退侦后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检察机关的判断。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因此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综上所述,二次退侦后无罪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具体结果还需根据案件情况和检察机关的判断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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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