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是: 四川古蔺律师网>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张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经人民法院审理调解的民间借贷案子现已生效,但对方拒不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有期限限制吗?谢谢!

你好!对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回复时间:2016-03-11 回复律师: 张定凯律师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