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四川古蔺离婚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
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礼金,这一请求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禁止性规定,特别是涉及到彩礼的部分。
一、彩礼退还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条是彩礼退还请求的基础法律依据,它表明借婚姻索取财物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二、彩礼可请求返还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可以请求返还: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如果男女双方虽然按照习俗给付了彩礼,但并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彩礼的给付导致了给付人(通常是男方)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同样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三、彩礼返还的注意事项
彩礼的返还并不是无条件的,需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同时,在请求返还彩礼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彩礼的给付以及符合返还的情形。
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或者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彩礼的返还请求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综上所述,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礼金,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可请求返还的情形。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