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
如果私生子的父亲不配合做亲子鉴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在提供了必要证据的情况下,如果父亲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分析说明:
1、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的规定,这一条款为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2、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同样,如果“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律后果,即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已有证据认定亲子关系的主张是否成立。
3、实际操作建议
在面临私生子的父亲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情况时,建议首先收集并整理好所有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必要证据,如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信息、可能的共同生活证据等。
随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并提交已收集的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父亲仍然拒绝做亲子鉴定,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已有证据认定亲子关系的主张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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